1、拟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2、调研了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承办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委会议;
4、研究、指导、办理在县上注册并具有一定投资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撤并等工作;
5、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学习教育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